澳大利亚拟对科技巨头征税 倒逼平台为新闻内容付费

作者:pintuo 发布时间:2026-04-28 点击数:

4月28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澳大利亚政府于当地时间周二对外表态,若Meta、谷歌母公司Alphabet以及TikTok三大科技企业,未能与该国本地媒体机构协商达成付费协议,为其平台上传播的新闻内容支付相应费用,将面临数百万澳元的巨额罚款,以此倒逼平台正视新闻内容的价值。

为推动该要求落地,澳大利亚政府拟推出一项新闻谈判激励机制,根据相关规定,除非上述三大科技巨头与本地媒体达成付费协议,否则将按其在澳大利亚市场营收的2.25%征收税款,所征收的资金将全部划拨给当地新闻企业,助力澳大利亚新闻业持续健康发展,缓解行业发展困境。

据悉,该征税机制并非针对所有平台,其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在澳大利亚拥有“重大影响力”的社交媒体或搜索服务提供商,且要求企业本地营收超过2.5亿澳元(现汇率约合12.26亿元人民币),Meta、谷歌与TikTok均符合这一标准,被纳入适用对象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平台不在该机制监管范围内,将由独立法规单独监管。

该机制的核心逻辑的是,若相关科技平台拒绝与新闻出版商签订付费协议,需将相应税款上缴政府,政府再根据各新闻机构雇佣记者的数量,将资金精准拨付给对应机构,保障新闻行业从业者权益与行业活力。同时,为鼓励平台扶持小型媒体,若平台与小型媒体机构达成签约合作,还可享受更高额度的税收抵扣优惠。

根据立法草案规划,该征税机制将于2025-26财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此次推出的新闻谈判激励机制,旨在取代2021年生效的旧有法规,澳大利亚政府表示,旧规已失去实际效力,无法满足当前新闻行业与平台发展的匹配需求。据悉,2021年旧法生效后,曾有平台一度禁止澳大利亚用户转发新闻文章,后虽与多家本地媒体达成签约,但相关协议已于2024年到期。

目前,澳大利亚国内对该机制呈现不同态度。包括澳大利亚九大娱乐集团、公共广播公司ABC及澳大利亚新闻集团在内的主流媒体机构,联合发表声明对该计划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保障澳大利亚新闻业未来的关键一步”,并指出若数字平台无偿使用新闻内容牟利,长期来看新闻行业将难以为继。

与之相反,部分科技巨头对该计划明确表示反对。其中一家巨头反驳称,所谓“无偿取用出版商新闻内容”的说法完全错误,同时批评该征税机制会催生“依赖政府补贴的新闻行业”,并强调这项立法草案即便在平台服务中未出现任何新闻内容时也适用,本质上属于数字服务税。另有一家科技巨头表示,目前正在审阅立法草案,但立场明确,认为没有必要征收此项税款,还有一家平台则拒绝就此事发表任何评论。

据悉,此前已有国家政府反对针对美国科技巨头征收数字服务税,甚至曾威胁对实施此类税收的国家加征关税,但澳大利亚方面始终坚持基于自身国家利益推进相关举措,推动新闻行业与数字平台实现公平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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